福建省委决定,聘任12名法律专家担任第三届省委法律顾问

福建省委决定,聘任12名法律专家担任第三届省委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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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据“观八闽”消息,日前,福建省委决定聘任马怀德等12名法律专家担任第三届省委法律顾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党委系统依法执政、依法决策能力水平,深入推进新时代法治福建建设,2023年12月,省委启动第三届省委法律专家和法律顾问选聘工作。

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单位推荐、定向邀请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虑政治素质、专业特长、实践经验等因素,遴选了30名法学专家、法律实务工作者和律师组成省委法律专家库,并从中遴选12名省内外专家作为省委法律顾问。

其中,省外法学专家包括——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黄文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院长莫纪宏

省内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专家和律师包括——

省政府参事室参事陈祥健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徐华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吴黎静

福建社科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所所长陈荣文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春镇

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黄辉

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宁杰

省委法律专家和法律顾问主要承担为省委重大决策作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为研究立法规划计划和重要法规草案提供咨询意见,为重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作起草论证和审查把关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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