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小哥被骗案”开庭,北京丰台法院邀请快递员旁听

“快递小哥被骗案”开庭,北京丰台法院邀请快递员旁听

00:00
03:33

根据北京市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但一些民生服务行业确实存在使用电动三轮车的需求,因此针对从事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电动三轮载货摩托车,交管部门核发了“京C”号段摩托车号牌。这一新规要求快递员上岗必须做到“人持证、车上牌”,一些“有心人”开始借机谋划新骗局。近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董晓宇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与快递员相关的涉嫌诈骗罪刑事案件,数名快递员旁听了该案庭审。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2023年11月18日至25日,被告人张某某在某快递点虚构可以帮助快递员低价报名参加摩托车驾驶资格考试并保证拿到证件的事实,以报名费等为名骗取被害人李某、刘某、王某等八人各1200元,共计人民币9600元。被告人张某某到案后已退赔全部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经丰台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张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后得到谅解,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法官表示,本案中被告人张某某正是利用快递员急于考取摩托车驾驶证的心理,谎称他有渠道可以办正规的摩托车驾驶本,价格便宜,快速拿证,在收取被害人的转款后多用于消费等。在被害人到约定的时间要求考试时,其又编造各种理由拖延时间,随后以拒回微信、拒接电话的方式失联。

法官提醒,考取驾照时要选择有交通部门核发备案证明的正规驾校,选择与驾校名称相对应的教学场地、教练车、教练员进行学习,警惕占便宜的心理,避免贪图小利而因小失大。如果发现自己被骗一定要保持冷静,不要慌张,立即报警,并尽量提供详细的证据,比如对方的联系方式、交易记录等,方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