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政:停车位可预售,单套业主购买车位数不超过4个

成都新政:停车位可预售,单套业主购买车位数不超过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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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成都发布微信公众号4月30日消息,成都发文明确,开发商预售住宅时可同步预售停车位,单套业主购买车位数不超过4个。

日前,成都市住建局联合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机动车停车位规划建设和销售管理的通知》明确,今后开发企业预售商品住宅时,住宅楼栋达到预售许可条件的,可同步预售对应地下机动车停车位;并鼓励机动车停车资源共享。

《通知》明确,加强机动车停车位规划建设,科学设定建设用地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控制指标。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工程,积极扩建新增机动车停车位。新建、改建、扩建机动车停车位应当同步设置规定比例的充电设施,预留相应安装条件,鼓励在配建标准基础上增建充电设施。

同时,停车位要首先满足业主停放机动车需要。规划配比内的车位,建设单位不得出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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