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泰卦第十一(原文)

《易经》泰卦第十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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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第十一卦 泰 天地泰 坤上乾下

泰:小往大来,吉亨。

彖曰: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

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财(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初九:拔茅 茹,以其夤,征吉。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九二: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象曰:无往不复,天地际也。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实也。不戒以孚,中心愿也。

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愿也。

上六:城复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象曰:城复于隍,其命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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