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
据介绍,“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更好地服务时代大局、维护人民权益的重要部署。日前,红星新闻记者跟随最高检“推进检察护企 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集中采访活动走进广东,深入了解“护企行动”的具体细节。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广东省检察机关根据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省院组建院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结合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汇聚“四大检察”智慧,研究制定全省贯彻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18条具体措施,省院领导带队前往企业实地走访、与省工商联开展联合调研,更好地做到“问需于企”“问计于企”。
据介绍,中山、揭阳等市院由检察长亲自担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地聚焦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存在的涉诉涉法“真问题”制定对策、建章立制、稳步推进,秉持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精神找准企业需求与检察职能之间的契合点,以检察履职的有效性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打击刑事犯罪与保障正常生产经营并重
据介绍,今年1-3月,广东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针对民营企业实施的侵犯知识产权、损害商誉、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犯罪同比上升29.3%;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同比上升68.5%;起诉利用“空壳公司”实施犯罪行为同比上升69.2%。在知识产权检察领域聚焦代表新质生产力的高价值知识产权,例如技术信息、芯片源代码、软件版权等领域,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的方式传导依法严惩损害创新的刑事犯罪的信心和决心。
广东检察机关也正在积极探索依法保障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制度措施。比如,东莞等地启动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申请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审批管理制度,为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实现有力松绑。中山市检察院制定《涉企案件社会调查实施办法》,要求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当中规范涉企案件社会调查工作,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因企制宜”的办案思路和策略。
据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案件中注重强化自行补充侦查和追赃挽损力度,如金湾区检察院办理的一宗涉民营企业故意毁坏财物案,在侦查环节取证极为薄弱情况下以“穷追不放”的精神打好侦查、审判法律监督“组合拳”,最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赔偿民营企业260多万元损失。清远市检察机关针对“英德红茶”地理标志保护融合履职,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各项检察职能,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产业更好进入高质量发展通道。
最大限度降低刑事办案对企业经营负面影响
据了解,深圳、珠海、湛江、肇庆等地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法检协同”,珠海市检察院办理的某企业涉嫌走私犯罪合规案,在审判阶段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将合规整改成效审查“实质化”,通过召开庭前会议、联合公开听证等方式,将企业合规整改合格作为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予以认定,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确认涉案企业开展了刑事合规整改工作并整改合格,最大限度降低刑事办案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保障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广州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相关合作案例获评2023年“全国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百佳实践案例”。
广东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举广东全省检察之力,切实将高质效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转化为贯彻省委“1310”具体部署的能动履职,以更加具体和可感知的检察实绩助力将广东打造成为民营企业“来了就能创新创造、来了就能成就事业”的圆梦地。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