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伯乐到圣人:庄子眼中的社会异化丨马蹄原文

从伯乐到圣人:庄子眼中的社会异化丨马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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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马蹄》其二原文


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及至圣人,蹩躠(bié sǎ)为仁,踶跂(dì qí)为义,而天下始疑矣;澶漫为乐,摘僻为礼,而天下始分矣。


故纯朴不残,孰为牺尊?白玉不毁,孰为珪璋?道德不废,安取仁义?性情不离,安用礼乐?五色不乱,孰为文采?五声不乱,孰应六律?夫残朴以为器,工匠之罪也;毁道德以为仁义,圣人之过也。


夫马,陆居则食草饮水,喜则交颈相靡,怒则分背相踶()。马知已此矣。夫加之以衡扼,齐之以月题,而马知介倪、闉(yīn)扼、鸷(zhì)曼、诡衔、窃辔。故马之知而态至盗者,伯乐之罪也。


夫赫胥氏之时,民居不知所为,行不知所之,含哺而熙,鼓腹而游,民能以此矣。及至圣人,屈折礼乐以匡天下之形,县跂仁义以慰天下之心,而民乃始踶跂好知,争归于利,不可止也。此亦圣人之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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