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有“内鬼”?湖南桂东公安破获一起职务侵占案件,涉案金额52万元

企业有“内鬼”?湖南桂东公安破获一起职务侵占案件,涉案金额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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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力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涉企经济犯罪,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局,近日,湖南省桂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迅速行动,破获1起职务侵占案,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达52万元。

2023年10月23日17时,桂东县公安局接到祝先生报案,称其桂东某装饰有限公司股东钟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了公司52万元。接警后,局经侦大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开展侦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钟某系桂东某装饰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主要在公司负责工地施工和向客户催收装修中期款。自2023年1月份起, 钟某利用其催收装修款职务上的便利, 向桂东某装饰有限公司7名客户催收装修款共计52万元,但未将其所收款项上交给桂东某装饰有限公司。2023年7月起,桂东某装饰有限公司和以上7名客户均与钟某失去联系。

据钟某交代,其收取的52万元,其中有18万余元被钟某用于支付了桂东某装饰有限公司的装修材料款及人工开支,剩余的33万余元被钟某非法占为己有,用于自己的日常消费挥霍。到案后,钟某已退还桂东某装饰有限公司15万元。

犯罪嫌疑人钟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目前已被警方依法移送桂东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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