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数量持续上升,北京检方解读类案特征

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数量持续上升,北京检方解读类案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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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数量持续上升。2023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205件,同比上升19.88%;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51件,同比上升62.37%。

高新技术类案件涉及领域广泛

据介绍,2023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11件20人,同比上升50%,重点打击了涉及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事关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办理高新技术类刑事、民事、行政检察案件32件,涉及自动驾驶点云数据标注工具、网络金融安全交易装置、印刷检测软件、数字资源数据库等。

海淀区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中,李某某作为某软件开发公司员工,在离职前删除公司用于通讯业务管理的核心软件代码,并拷贝、上传至本人控制的服务器,以新公司的名义继续对外销售该款软件。李某某因犯侵犯商业秘密罪被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利用网络直播、社交平台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多发

“有的案件中,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直播、短视频、网店等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通过直播带货、在社交软件发布低价商品消息、在网络平台跟评发布售假广告等方式吸引客源。有的案件中,不法分子利用即时通讯软件等社交媒体,以私域电商的方式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规避电商平台监管。”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杜邈介绍。

据了解,2023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利用网络直播、网店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54件,在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占比18.75%;办理利用社交媒体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74件,在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占比25.69%。

大兴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某等4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刘某某等人在电商平台开设多个网店,采用“真假混卖”的方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白酒。公安机关在涉案人员租住处等地起获大量假冒注册商标白酒,涉案金额300余万元。怀柔检察院办理的魏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魏某某购买假冒知名品牌的衣服、鞋帽、包等物品,同时通过线下实体服装店和个人社交媒体账号对外售卖,涉案金额9万余元。

文创、科教领域侵权手段较为隐蔽

2023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涉文创、科教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0件。涉案人员虚构合同、宣称获得正版授权或捏造与权利人关联的“人设”,具有较强的迷惑性和隐蔽性。

海淀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张某某捏造“学霸”人设,通过直播谎称正版特价,销售知名高校品牌文创商品,涉案金额共计74万余元。张某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被处罚金五十万元。房山检察院办理的曾某某侵犯著作权案中,曾某某先后以多个公司名义与权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以此获取课程教学视频,之后未经许可自行开设网店销售,涉案金额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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