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许小亮。今天我们继续讲《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这本书。声音下方的讲义有本期内容提要,你可以点开查看。
在前面十讲的内容中,我和大家一起聊了亨廷顿对于文明间的冲突及其战争形态的看法。在亨廷顿看来,文明间的冲突不可避免,因而文明间的战争也不可避免。但是,文明间的冲突与战争却是可以控制的。文明之间的冲突与战争就如同是世界秩序的搅扰性力量,它会不时地打破世界秩序的和平状态。但总体上来说,亨廷顿认为,一场关于文明冲突的全球性战争基本上不会发生。除非这种冲突与战争同时在几个文明的核心国家之间爆发。
虽然亨廷顿不认为全球性的文明战争会爆发,但这并不代表这种战争不可能发生。而且,在区域性的文明冲突中,当断层线战争爆发时,战争会不断地扩大和延展,因此,对这种战争进行约束和规范,并逐渐缩小它所带来的损害,也是亨廷顿所着力关注的议题。
基于这两个考虑,亨廷顿提出了控制文明间的冲突与战争的三个原则,分别是避免原则、共同调解原则和共同性原则。这一讲,我就和大家来详细聊一聊亨廷顿所提出的这三个原则的具体内容,并和大家一起来讨论一下亨廷顿所提出的这些原则到底能不能解决他所关心的问题,也就是对文明间的战争进行有效的控制。
首先来看第一个原则:避免原则。所谓避免原则,亨廷顿指的是,在由核心国家所形成的多极文明秩序中,每一个文明的核心国家都应该尽力避免去干预另一个文明的核心国家和它的成员国之间的冲突。
事实上,亨廷顿在这里所讲的就是中国和美国在未来世界中的冲突。因为伊斯兰文明没有一个核心国家。俄罗斯虽然是东正教文明的核心国家,但却并没有形成真正的文明意识,也就没有构筑起自己的区域文明秩序。只有中国将自身定位为中华文明的核心国家,并在此基础上构筑文明的同心圆秩序。而这恰恰又会在东亚的秩序体系内形成对抗。
面对美国和中国,东亚的各个国家与这两大核心国家之间又有着复杂的关系。基于国家间的合作和对立,不同国家会采取不同的外交和军事政策。中国与东亚问题的复杂性就在于,美国很难抑制住自己不去干涉东亚事务,而美国一旦干涉东亚事务,就必定会被中国视为是对其主导的区域文明秩序的粗暴干涉,因而是不可忍受的。因此,避免原则在很大程度上很难完全实现。
在全球秩序和区域秩序的层面,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文明与中华文明势必交叠在一起,如何在未来的冲突中有效控制冲突的强度和烈度,并以和平的方式处理这一冲突,就要求冲突的双方具备一种全新的政治智慧。但不管是什么样新颖的政治智慧,在亨廷顿看来,都应以“避免原则”作为最高的指导原则,虽然这个原则无法完全实现,但却可以成为一种引导性的、约束性的原则。
控制文明之间发生冲突的第二个原则,叫做“共同调解原则”,它其实所指向的是“断层线战争”。这个原则的核心内容就是要求各个文明的核心国家应当建立起一套协商和谈判机制,以遏制这些文明体系内的国家或集团间的断层线战争。但是,这意味着核心国家要对其文明圈内部的成员国有足够的影响力和控制力。这种影响力和控制力不仅体现在文明、政治和经济上,更重要的体现应该是在军事层面上。亨廷顿认为,只有核心国家在军事层面对文明体系内的成员国有着强有力的影响和控制,才能够真正避免断层线战争的出现。那么,在现有的国际体系中,核心国家如何在军事上对其文明圈内部的其他国家进行强有力的控制呢?亨廷顿的答案是,核心国家应当把拥有核武器视为是他们的特权。也就是说,核心国家不能够允许本文明体系内部的其他国家拥有核武器。因为一旦这些国家拥有,那么,核心国家在军事上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就会丧失。断层线战争就无从控制。在这个意义上,亨廷顿会认为说,如果朝鲜拥有核武器,那么将来东亚体系的断层线战争一旦爆发,核心国家就无法对这个战争进行控制。这对于东亚世界来说是极度危险的。
除了在军事上能够影响和控制之外,各个文明的核心国家自身也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获得其地位,这体现在核心国家需要在联合国的相关机构中具备影响力。因此,在亨廷顿看来,七个主要文明国家都应当获得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席位。这样,才能够在全球秩序的层面确保各个文明秩序的和平共存。按照亨廷顿的这个逻辑,只有将联合国体制改造为以文明为核心的国际体制,才能够为新世界秩序提供基本框架。联合国体制如果没有朝向这方面进行改革,那么,在将来的世界秩序构建中,它的作用将越来越小。事实上,在近十年来的世界秩序演化中,亨廷顿对于联合国的判断似乎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验证。
除了避免原则和共同调解原则之外,控制文明间发生战争的第三个原则是共同原则,它所指向的是对“普世主义”的否定。在亨廷顿看来,文明的冲突之所以愈演愈烈,就是因为各种文明,尤其是西方文明,将自身文明中的某些特质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普遍化的推行。这种推行,是一种典型的文明扩张行为。当然,在过去几十年的全球化进程中,我们所看到的更多地是代表西方文明的美国文明的全球化。这种全球化在价值、制度和法律的层面都得到了诸多体现。但与此同时也扩大了文明冲突的风险。关于这点,我在第四讲有更详细的讲解。
那么为了应对这个越来越严峻的文明冲突的趋向,我们应该采取何种策略呢?亨廷顿提出,不同文明之间应当去寻求它们的共同点,而不是扩张它们各自的特质。这个原则看起来有点和稀泥。但是在亨廷顿那里,共同原则是有具体指向的。那就是,在他看来,这个共同原则有一个很好的政治典范。这个政治典范就是新加坡的体制和它的价值追求。
在亨廷顿看来,新加坡的价值观既保有了自身的独特文明属性,以区别于西方文明的价值观,又在很大程度上与西方文明在“浅显”的层次上保持了一致。典型的例子就是新加坡一方面推行儒家价值观,另一方面又坚持所有人必须受到英语教育并能够讲流利的英语。亨廷顿据此认为,非西方文明如果能够做到新加坡文明的样态,那么全球范围内西方文明和非西方文明的冲突的频次和烈度将会大规模的减少和降低。进而这种相对和平的局面,也会促使各个文明积极地去寻求与其他文明相同或相似的价值观、制度和实践。一种最低限度的、世界性的统一文明也许会在将来的某个时刻出现。这样一来,文明的冲突问题将会最终被克服。
讲完了控制文明之间战争的三个原则,对比我们之前讲的《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这本书的内容来说,你或许会感受到一种极其怪异的论证跳跃和认知断裂。比如,明明在之前的行文中,亨廷顿对于文明冲突持有一种特别悲观的态度,可是到了最后的章节,提出了这三个原则后,好像文明的冲突又不是那么地难以解决。这种论证的跳跃和认知的断裂该如何解释呢?我觉得,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解释:
第一个方面,从问题—解决方案的论证逻辑的角度进行解释。也就是说,尽管文明的冲突构成了本书的核心主题。但是,任何一个对这个问题的讨论者,不管他持有何种认知,秉持何种立场,带有何种情绪,他最终都必须就这个问题给出一个解决方案。如果讨论到最后,两手一摊,说这个问题基本无解。那不是一个严肃的学者该有的态度。很明显,亨廷顿不仅是一个严肃的学者,更是一个务实的政治理论家。他必须给出自己的解决方案。至于这个方案是否能够真正解决文明冲突的问题,那不是他能够左右的。这要交给历史的进程。
第二个方面,对于亨廷顿来说,本书的主题最终必须落脚在“世界秩序的重建”这个议题上。文明的冲突是因,世界秩序的重建是果。但是,这个世界秩序的重建的原则不是空想的,而是必须建立在文明的冲突的基础上。所以,我们这节课讲的限制文明冲突的三原则,也可以理解为世界秩序重建的三原则。只不过,这三个原则是对现有联合国体制进行改造的三原则。亨廷顿标识的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理想,而是一种基于冷战之后的全球政治的“现实主义的理想”。
所以,不要以为亨廷顿一贯保守、严肃,甚至冷酷,通过这三个原则,我们也应该看到他进步、和蔼与温情的一面。
好了,讲到这里,我们基本上就把《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这本书所涉及到的基本内容讲完了。在下一讲,我想和大家聊一聊我们到底应该如何去阅读和理解像亨廷顿这一类的学者的著作与观点,并给大家提炼出阅读这类思想家著作的一些阅读原则与方法。
如果你还有任何关于这本书的问题,欢迎在评论区提出,一起参与讨论。我们下一讲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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