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获悉,近日,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严格按照“派出所主防”要求,全面强化出租房屋、流动人口摸排登记,持续加大对违法违规出租行为处罚力度,依法查处多名未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的房屋出租人。
据了解,近日,怀柔公安分局杨宋派出所民警检查杨宋镇张自口村一出租房时,发现房屋出租人曹某未履行安全管理责任,造成出租房屋被当做违法犯罪场所使用,房屋存在治安隐患。根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给予曹某罚款三千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近日,怀柔公安分局泉河派出所在检查富乐小区南里一出租房时,发现房屋出租人钟某未按规定申报登记承租人员身份信息。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出租人钟某处以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怀柔公安分局北房派出所在检查北房镇北房村西一出租房时,发现房屋出租人王某未按规定申报登记承租人员身份信息。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出租人王某处以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怀柔公安分局怀北派出所在检查怀北镇怀北庄村一出租房时,发现房屋出租人田某未按规定申报登记承租人员身份信息。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出租人田某处以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此外,怀柔公安分局怀柔镇派出所在检查怀柔镇芦庄村一出租房时,发现房屋出租人为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未按规定申报登记承租人员身份信息。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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