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笔诗 周文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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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笔诗 周文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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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雍
绝笔诗
头可断,肢可折,
革命精神不可灭。
壮士头颅为党落[1],
好汉身躯为群裂。
作者简介
周文雍(1905—1928):广东开平人,中国共产党党员。五四运动爆发后,进入广东省立第一甲种工业学校(今华南理工大学)机械科读书,受革命思潮影响,积极参与学生运动,后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省港大罢工与广州起义。曾任中共广东区委工委委员、广州工人纠察队总队长、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长兼市委工委书记等职。
为了更好地执行党的任务,周文雍与陈铁军假扮夫妻,进行地下工作。1928年1月27日,因叛徒告密,两人被捕。当两人被判死刑后,法官问他们有什么要求,周文雍提出要和妻子拍一张照片,此要求被应允,于是就留下了两人并肩立于铁窗前的合影。1928年2月6日,两人在红花岗刑场举行了婚礼,之后从容就义。这段“革命伴侣”壮烈牺牲的故事被后人称为“刑场上的婚礼”。
注释
[1]党:指中国共产党。
解读
1928年2月6日,在就义之前,周文雍在墙壁上题写了《绝笔诗》,之后奔赴刑场。
这首诗,语言风格干净利落,表达了一位革命者在临死之际对于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生死关头,从容就义,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多么高的觉悟,而作者高度凝练的诗句,更是彰显了他义无反顾为革命献身的精神,非常震撼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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