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原委员、市教委原副主任刘晓明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晓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对刘晓明受贿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1120.75万7.80万
《九派新闻》团队出品:深度解读新闻事件,及时更新热点资讯,你想听的一线新闻都在这里。
10.90万
加关注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
九派浔阳
九派快讯
九派观察
九派健康
九派财经
潮新闻听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