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荣,被公诉

徐文荣,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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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高检网4月9日消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徐文荣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文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徐文荣,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徐文荣利用担任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局副局长兼国际勘探部总经理,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海运总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3年6月25日消息,徐文荣被查;2024年1月6日消息,徐文荣被开除党籍。

经查,徐文荣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官迷心窍、权欲熏心,热衷政治投机,为谋求职务晋升结交政治骗子,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安排亲属在国有参股企业挂名领薪;毫无纪法底线,擅权妄为,靠石油吃石油,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安排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徐文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徐文荣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信息显示,徐文荣出生于1961年6月,长期在能源系统任职,2004年任中国石油集团总经理助理,2011年起先后任中国海运纪检组组长、副总经理等职。2016年1月,徐文荣任中石油副总经理,同年11月任集团党组副书记。2020年9月,徐文荣任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2023年2月被免职,至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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