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220元出售游戏账号后“恶意找回” 一男子被行拘6天

以220元出售游戏账号后“恶意找回” 一男子被行拘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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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资阳男子范某以220元的价格出售游戏账号,收到款后,又通过申诉方式找回。4月8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了解到,尽管涉及金额较小,但范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目前,他已被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3月14日,雁江区保和派出所接到某游戏账号交易平台报警称,该平台一正常交易的游戏账号被售卖者范某“恶意找回”,范某还多次拒接平台要求退还账号或款项的电话。

原来,1月4日,范某在该平台根据相关提示,上传了自己的“英雄联盟”游戏账号。经平台鉴定,范某QQ号绑定的“英雄联盟”游戏账号价值220元。双方签订电子合同后,平台付款购买了范某的“英雄联盟”游戏账号和被绑定QQ号。

接警后,民警找到了范某,调查确认范某卖号的相关环节。民警发现,范某在交易过程中未提出任何异议,但在交易完成后10多天,范某在未联系游戏账号交易平台提出反悔意向的情况下,径直向QQ平台提出找回账号的要求,导致已完成交易的账号被冻结。对此,范某称,他并不想将游戏账号“完全卖出去”,“想着这段时间不玩就卖出去,过段时间想玩了再要回来”。

让民警没想到的是,在范某“恶意找回”账号被发现后,游戏账号交易平台曾找过范某,提出只要交还账号或原价退还账号收益,可以不追究。然而,范某并未理睬,反而将对方的联系方式拉黑。无奈之下,该平台只能报警。

直到民警找到自己,范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提出退还账号,赔偿损失。但为时已晚,上述平台认为涉案财物数额虽小,但情节恶劣,强烈要求警方依法处理。为此,警方依法对构成诈骗的范某处以了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游戏账号等已逐渐成为公认的虚拟财产,所有人依法享有自己虚拟财产的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他人未经财产所有人许可,使用、占有和处分该财产,可能构成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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