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两次擅自进入废弃煤洞非法采煤 犯危险作业罪被判拘役四个月

男子两次擅自进入废弃煤洞非法采煤 犯危险作业罪被判拘役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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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贵州省高院获悉,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一起危险作业罪案件。

2023年8月,被告人吴某伙同他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况下,两次擅自进入无任何安全设施、设备的原泡桐树煤矿附近废弃煤洞内非法采煤,共计非法开采煤矿量2.5吨,销售部分煤矿后获利2000余元,被告人吴某获利1000余元。

庭审现场

经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五总队调查评估,被告人吴某等二人进入废弃煤洞非法采煤的行为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危险定性评价为危险。

另查明,被告人吴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贞丰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在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从事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构成危险作业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法官提醒,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未经国家允许并取得许可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开采矿产。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还可能造成安全生产隐患,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切勿因图一时之利行非法之事,以身试法,挑战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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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西山无水

    潜入废煤洞,非法采煤,真是胆大妄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