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之间绝不是互为壁垒、互不通气,甚至是“各管一段”
据大风新闻报道,在陕西安康市巴山东路-朝阳巷路段附近,划有右转的交通指示标线,但转过去之后,路口却设有“禁止通行”标志,有司机在此中招“逆行”,被罚款200元,扣3分。当地交警部门表示,网友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早在2018年,交警即发布了该段道路设置为单向通行的公告,但交通指示标线是住建部门设置、施划。已关注到此事,正在整改问题标线。
如果不是网友反映、媒体关注,这项不合理的“逆行罚款”会不会一直罚下去?职能部门之间可能存在的沟通不畅、信息不同步等问题,当如何解决?
道路标线、交通标志是城市交通得以正常有序运行的基础之一。科学合理设置这些标识,也是相关部门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的体现。前边刚刚允许右转,紧接着就禁行,这样的交通标识实在具有误导性,甚至有人因此怀疑是否“钓鱼执法”。
值得注意的是,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表示2018年就发布了相关道路单向通行公告,但交通指示标线是住建部门设置、施划。新的交通指示标线是2022年设置的。那么问题来了,一个城市划定若干路段单向通行,属于涉及民生的重要事项,关乎公共利益,理应以政府名义发布。即便由交警部门发布,起码也应通报其他城市管理部门。对此,责在划标线的住建部门理应知晓。
此外,从2018年交警部门设单向通行算起,已有6年时间;即便新的交通指示标线是2022年设置的,那至今也已有两年了。这两年开出的“逆行”罚单数量几何?所涉部门对此矛盾情况是否完全不知晓?
关于按照标线行驶被罚款的市民反映的问题,有工作人员说,他们正在跟上级积极反映此事,后续处理牵扯的量比较大,问题也比较多、比较复杂,所以还在对接。希望这些说法都能一一落到实处,如果有问题,就坦坦荡荡地承认,并积极主动整改。该纠正的纠正,该返还的返还。
政府行政,各个职能部门当然各有侧重,但都应该全身心服务民众。职能部门之间也绝不是互为壁垒、互不通气,甚至是“各管一段”。否则,这样的行为只会与“窗口单位”“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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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这么说,职能不通然后咱还得自己认罚?哪有这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