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治日报消息:4月3日,天津市级政法单位领导干部会议召开,会上,有关负责同志宣读了中共天津市委决定。根据决定,衡晓帆任天津市委政法委书记。此前的3月28日,经中共中央批准,衡晓帆任天津市委常委。
公开资料显示:
衡晓帆,男,汉族,山西侯马人,1967年12月生,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
衡晓帆曾任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青年工作处副处长、宣传处副处长、秘书处处长,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政治委员、昌平公安分局政治委员、西城公安分局政治委员。
2011年5月至2015年4月,任北京市丰台区委常委,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5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公安分局党委书记。
2015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
2018年6月至2018年8月,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
2020年4月至2022年6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
2022年6月至2024年3月,任天津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2024年3月,任天津市委常委。
2024年4月,任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