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记者从河南省卫健委获悉,我省积极推动落实"乡聘村用"政策,财政补助7900多名乡村医生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为乡村医生扎根基层扫除后顾之忧。
据介绍,所谓“乡聘村用”,简单的说就是乡镇卫生院聘用人才,村卫生室使用人才,旨在不断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增强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通过逐步建立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制度,逐步实行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确保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在此基础上,我省连续两年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纳入全省重点民生实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强化村卫生室经费保障,为全省5.88万个村卫生室拨付基本运行经费2.67亿元,实现了行政村卫生室基本运行经费全覆盖,财政补助7900多名乡村医生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全面推行乡聘村用制度。我省明确规定,将符合规定条件且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县级财政按规定予以补助。其他乡村医生可以社会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实际适当给予补助。对年满65周岁且财政未补助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按规定落实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政策。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到龄退出和考核不合格退出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到龄退出乡村医生备案开办个体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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