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快评:整治App“免费试用”乱象,需多方发力

正观快评:整治App“免费试用”乱象,需多方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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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郑州的吴女士开通某App软件的“七天免费试用”后,直接被扣掉一年会员费,当她找App客服申请退款时,客服以已经使用为由拒绝退款。而类似吴女士这样掉进App“免费试用”“低价享用”陷阱的消费者不在少数。

在某第三方投诉平台上,有关“免费试用”的投诉高达1.9万余条,绝大多数是在吐槽各种App。有的点击免费试用后,即默认包月包年套餐;有的宣称低价续费,结果续的是高价套餐;有的在免费试用期内,第二次点击即默认支付会员费。

如今,“免费试用”陷阱五花八门,让消费者防不胜防。作为一种常见的市场推广手段,“免费试用”通过让消费者体验产品或服务的部分功能,以激发其购买欲望,原本能够实现App与用户的双赢。然而,却被一些不良商家扭曲,用来“套牢”消费者。如此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消费者对这类App失去信任。

从法律的角度,当商家提供的服务与扣取的款项,与其宣传内容存在严重出入时,极可能构成虚假宣传。若进一步有证据表明,商家故意向消费者传达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意诱导消费者做出错误的消费选择,便可能构成消费欺诈。消费者不仅有权要求商家退还所扣款项,更可以依法请求惩罚性赔偿,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然而,现实情况中,由于所遭受经济损失不算大,维权成本却很高,很多“踩坑”的消费者往往选择放弃维权。更糟糕的是,一些App平台客服难以联系,或者即使联系上,客服也常常答非所问、推卸责任,更让消费者感到维权无望。这种消费者的无奈选择,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App平台的不正之风。

近期,尽管有关部门针对自动续费问题出台了更为明确的规范,但关于“免费试用”的条款仍显不足。目前,试用期长短、试用期内的权益限制、期满后的转化策略等细节,在不同商家间存在较大差异,难以用统一的标准进行规范。为此,相关部门应针对“免费试用”和低价享用服务制定更为可行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商家必须履行的义务,确保条文清晰具体,这样既便于执法部门日常监管,也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要从根本上规制这一乱象,还需多方形成合力。相关部门应加强对App支付环节的日常监管,及时发布典型案例予以警示,并敦促平台迅速整改。同时,建立便捷、高效的在线纠纷解决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渠道。消费者也应谨慎“试用”,试用前详细了解商家规定的试用条款,并及时退订或拒绝购买。

相关企业应意识到,“套路”消费者绝非长久之计。只有诚信经营,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才能真正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因此,主动公开并透明披露试用条款,严禁任何形式的误导性宣传,不仅是企业应尽的法律义务,更是实现长远发展的题中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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