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平舆县召开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平舆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宣布:
免去张旭东同志的平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李松勇同志的平舆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晓辉同志的平舆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盛军旗同志的平舆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李章留同志的平舆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范松同志的平舆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邵劝同志的平舆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发政同志的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单燕燕同志的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任命赵志龙同志为平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路建立同志为平舆县教育局局长;
任命郑华锋同志为平舆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李心春同志为平舆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冯国勇同志为平舆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褚海霞同志为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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