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视评:流浪猫绊倒致伤残案将再审,24万元的赔偿金额是否过高

正观视评:流浪猫绊倒致伤残案将再审,24万元的赔偿金额是否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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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前多家媒体报道,男子吴某与同事在羽毛球馆打球时踩到流浪猫导致摔倒,构成十级伤残。吴某遂将羽毛球馆所属公司和流浪猫投喂者肖某诉至法院。上海市闵行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肖某赔偿原告24万余元;被告羽毛球馆所在公司对被告肖某不能赔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3月27日,上海闵行区法院发布通告,决定对本案提起再审。

正观视评:

案件曝光后,关于流浪猫投喂者是否应对原告的伤残承担责任,网友讨论激烈,舆论呈现两极分化,这应该也是法院再审的原因之一。但在我看来,即便再审,投喂者肖某仍然大概率要担责,主要原因有三点:

其一,肖某曾带流浪猫看病、洗澡,与流浪猫建立了较为稳定的饲养关系,并不是普通的投喂。

其二,肖某是涉事羽毛球馆的员工,如果不是和流浪猫建立了较为稳定的饲养关系,流浪猫可能也不会突然闯入羽毛球馆。

其三,事发地为经营性羽毛球馆,不是公共区域,显然不是流浪猫该出现的地方,从常理上讲,场馆和流浪猫饲养者应该为此负责。

所以肖某想完全撇清责任不大现实,真正值得商榷是赔偿金额,24万元是不是太高了?一方面,投喂者肖某毕竟不是猫主人,不能要求其对流浪猫尽到全部管理责任,而且其投喂行为是出于善意;另一方面,十级伤残其实是最低等级的伤残,原告医疗费一共花了4万多元,而伤残赔偿金高达16万,这个16万是否合理?

说实话,这起案件确实不好判,投喂者责任该怎么界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平衡各方利益。希望通过本案的再审,法律能够给出更加明确和公正的答案,为今后的类似案件提供借鉴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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