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巡视员杨廷仁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保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廷仁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保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廷仁利用担任丽江县委副书记兼县长、丽江市副市长、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的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丽江县委副书记兼县长期间,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退休近五年后被查
公开资料显示,杨廷仁,纳西族,1958年5月生,云南玉龙人,大学学历,1978年11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8年11月至1996年12月,先后在丽江行署丽江县财政局、白汉场财政所、拉市财政所,丽江行署税务局工作,此后长期在丽江任职。2003年5月至2007年5月,任丽江市副市长、兼丽江市旅游管理委员会主任;2007年5月至2009年12月,任丽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09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党组成员;2016年6月至2018年6月,任省交通运输厅巡视员;2018年6月,退休。
2023年5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巡视员杨廷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此时,杨廷仁已退休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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