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段时间,全国多地正陆续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坚决纠治部分地方基层搞“新形象工程”问题的工作提示》。
根据部分地区的统一表述,“新形象工程”是指在一些地方财政吃紧的情况下,仍然在搞非必要、非急需项目,而且形式隐蔽、名目巧立。
纠治重点有8个方面,其中有忽视当地条件打造与自身实际不符的城市“名片”,打着“为民谋福祉”幌子超规模建设没有收益的民生类项目;为追求短期拉动效益盲目上马大型景观项目,在政府数字化建设中搞重复建设、层层建设;豪华“办节”、片面追求“人气”,搞“精致”党务,创建文明城市只注重做“表面文章”等。
不难发现,万变不离其宗,这些“形象工程”穿上了“新马甲”,根源仍在于自上而下、唯上不唯实的“拍脑袋”决策以及跑偏错位的政绩观、权力观。“新形象工程”的出现,再次印证了作风问题的反复性和顽固性、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新形象工程”归根结底就是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由内而外透露着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气味。
值得警惕的是,这些“新形象工程”多披着“民生工程”“城市名片”“数字化建设”“文明城市”等外衣,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纠治和查办起来也容易遭受阻力。这些工程看似高大上,实则华而不实,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财政资源,更折损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必须下大力气加以整治。
诚然,城市建设有时候需要高起点、高标准,需要大手笔、大气魄,而且任何决策都有一定风险,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地追责,可能会挫伤部分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但鼓励领导干部敢想敢干、勇于担当,与“瞎决策”“乱建设”有本质不同。对于前者造成的失误,有容错机制兜底,对于后者则理应追责问责,以儆效尤。
因此,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问题,既要深入基层认真查摆,拿出实实在在的整改措施,又要依法严肃问责、精准问责,让“拍脑袋”决策者、政绩观严重跑偏者付出相应代价。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一个,则能警醒一片。
更重要的是,要在制度层面上下功夫,严防脱离地方实际、加剧基层财政负担的“新形象工程”上马。
比如,在重大项目投资中,加强民意征集、财政把关、审计监督和第三方评估等工作力度,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
事实上,只有把决策权先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让“新形象工程”无处藏身,才能从源头避免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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