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市场监管总局近期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检出19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2批次调味品,分别是1批次“双鱼”米醋、1批次“曦國焱”农家香醋。
抽检通告显示,浙江五味和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杭州市食品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双鱼”米醋酿造食醋,检出总酸3.15g/100mL,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中规定,食醋中总酸≥3.5g/100mL,该批次产品中总酸检验值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总酸是食醋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总酸含量越高说明食醋发酵程度越高,酸味越浓。总酸不合格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食醋中总酸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未按产品标签标示要求组织生产;也可能是出厂检验把关不严造成。
另有1批次天水滋源酱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曦國焱”农家香醋,检出不挥发酸0.26g/100mL,而《酿造食醋》中规定,固态发酵食醋中不挥发酸≥0.50g/100mL。
资料显示,不挥发酸是食醋中总酸的一种,以乳酸为主。不挥发酸不合格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固态发酵食醋中不挥发酸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发酵工艺控制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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