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自我认知法的三大支柱

12 自我认知法的三大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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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找到想做的事》这本书提供了一套系统的方法来帮助人们找到他们真正想做的事情。

书中提到的三大自我认知法则、两个公式和五个步骤,以及如何避免寻找“想做的事”时常见的五大误区的简要介绍:

一、

三大自我认知法则

(一)喜欢的事不一定是想做的事:很多人认为只要是自己喜欢的事情就是想做的事,但实际上,我们可能喜欢很多事情,并不意味着我们想把所有喜欢的事情都变成职业。

(二)先找到擅长的事:在寻找“想做的事”之前,应该先找到自己真正擅长的事情。这样做可以帮助我们更快地找到那些我们不仅喜欢,而且能够做得好的事情。

(三)不要考虑实现手段:在确定想做的事情时,不要过分关注实现的手段,而应该专注于目标本身。手段是多变的,但目标应该是清晰和稳定的。

二、

两个公式

(一)公式一:喜欢的事× 擅长的事 = 想做的事

(二)公式二:喜欢的事× 擅长的事 × 重要的事 = 真正想做的事

这两个公式帮助我们理解,找到想做的事情不仅需要考虑个人的兴趣和能力,还要考虑这件事情的重要性。

三、

五个步骤

(一)回答五个问题:通过回答关于个人价值观、兴趣、能力、社会需求和个人愿景的问题,找出关键词。

(二)形成价值观思维导图:将找到的关键词组织成思维导图,帮助清晰地看到各个元素之间的联系。

(三)从他人为中心转变为自我为中心:将价值观从以他人为中心转变为以自己为中心,确保我们的选择能够满足自己的内在需求。

(四)列出价值观排序:确定各个价值观的优先级,帮助我们明确哪些是最重要的。

(五)确定工作目的:明确工作的目的,这将帮助我们在工作中保持动力和方向。

四、

避免的五大误区

(一)必须是能坚持一生的事:我们不需要找到一件能做一辈子的事情,而是应该专注于现在最想做的事。

(二)找到想做的事时会有命中注定的感觉:即使找到了想做的事,一开始也可能只是感兴趣的阶段,并不一定有特别的感觉。

(三)必须是对别人有益的事:虽然对社会有贡献是一件好事,但我们首先应该确保所做的事情能让自己感到满足和快乐。

(四)为了找到喜欢做的事,必须要做各种尝试:尝试是一种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有时候,通过反思和规划也能找到想做的事。

(五)喜欢的事情,不能变成工作:这是一个常见的误区。实际上,很多人成功地将他们的爱好转变为了职业。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 听友502210070

    擅长的事儿要估测分险不懂

    任夕阳归棹纵横 回复 @听友502210070: 我也不懂,是不是指更了解自己能做到哪里不能做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