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高法,2024年3月22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锡君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1999年下半年至2023年2月,被告人张锡君利用担任即墨市委副书记、副市长,莱西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青岛市四方区委书记,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40家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土地使用权取得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相关单位和个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17亿余元,其中1677万余元未实际取得。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锡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在最后陈述中,被告人张锡君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从宽处理。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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