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起驻马店发放500万元汽车消费券

3月25日起驻马店发放500万元汽车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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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商务局

关于发放汽车消费补贴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促消费、扩内需有关决策部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在全市范围内通过“云闪付”平台开展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3月25日起至补贴额度申请完毕。

二、补贴对象

在驻马店市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准限额以上企业及商务系统重点流通监测企业购买新乘用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驻马店市办理新乘用车入户登记手续的个人消费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补贴范围: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购买新车的;

在活动开始之前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活动公告发布后更换或重新开具发票的;

购买二手车,摩托车、三轮车,农用车的;

相关材料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一致或有矛盾的。

三、补贴标准

本期汽车消费补贴总额500万元,补贴1000辆,分三种面值:3000元消费补贴300辆;5000元消费补贴500辆;8000元消费补贴200辆。

四、补贴申请时间

2024年3月25日10时起至补贴额度申请完毕。

五、补贴申请流程

申请汽车消费补贴时,用户需提前下载“云闪付APP”,将“云闪付APP”更新至最新版本,打开手机定位功能,并允许“云闪付APP”获取位置信息,仅限定位在河南省驻马店市的用户申请。

购车落户:2023年3月25日起,消费者在参加本次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乘用车,并在驻马店市公安交管部门取得车辆行驶证。

在线申报:登录“云闪付”首页“政府消费券”,选择“汽车消费券”,选择“汽车消费补贴”,点击相应面值的补贴,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后,等待审核通过。上传资料包括:购车人身份证原件、购车发票、刷卡小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行车证等资料,填写申请补贴款的入账银行卡账户信息。

审核发放:消费者提交申请资料后,经“云闪付”平台和市商务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汽车消费补贴资金通过贷记交易渠道入账该用户填写的银行卡账户内。补贴按照申报和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予以发放,发完即止。

六、活动规则

购车发票的开票日期和机动车行驶证发证日期须在当期活动开始后,且消费者信息应前后一致,购车发票、身份证、行驶证、银行卡、“云闪付”账号姓名应为同一人。

购车补贴申请人应严格按标准和要求,由本人上传资料,并认真核对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因格式、补贴档位选择错误、卡号错误或图像模糊等问题无法通过审核或补贴资金无法到账,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购车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在活动开始后,每位消费者只可申请其名下一辆汽车的补贴款,三种汽车补贴面值只可申请其中一种,申请人重复提交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为满足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要求,需要收集、保存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以便进行检查与核实。

购车申请人应及时与汽车销售企业确认提车、上牌时间,因补贴申领完毕导致无法享受补贴的,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各汽车经销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否则将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追究相应责任。

活动期内可与汽车经销企业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对有变相加价、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等行为的企业,将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次活动涉及的所有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如因特殊原因影响,将调整、暂停或终止本活动,并经公告后生效。用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规则。

本公告解释权归市商务局所有。

联系电话:

驻马店市商务局:0396-2795160

“云闪付”平台:0396-2625003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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