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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校园霸凌现象再次映入大众眼帘。但与以往不同的地方在于,这次河北邯郸三名未成年学生在长期霸凌一位同学后,最终酿成命案,性质极其恶劣。加上媒体报道,以及谣言的影响,众多舆论开始关注未成年霸凌这个话题,并对法律的完善表达出强烈的意愿。
其实,不管是校园还是职场,霸凌事件一直都存在。在这其中,施暴者、支持者与旁观者,都多多少少对受害者的心理产生了影响。那么,社会中的欺凌现象究竟因何而起?针对欺凌的立法为何困难重重?今天我们主要通过美国“今日芝加哥”网站知名博主卡丽·戈德曼写的《反霸凌:家长、老师和孩子如何终结恐惧循环》这本书,从根源上讨论欺凌现象的原因,尤其是未成年群体相关立法的相关问题。
首先,我们来聊一下,最近关于校园欺凌的新闻有哪些主要内容?
开头要聊的,就是河北省邯郸市的杀人事件。2024年3月10日,河北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被杀害。据老人描述,死者王某某生前一直帮助家里卖苹果,很听话,这件事情的发生,不得不让家属怀疑校园霸凌的存在。但根据央广网记者的采访调查,死者生前就读的肥乡区旧店中学校长李安敬说,“这3名犯罪嫌疑人中的马某在班里的成绩排名是十多名,成绩比较好,能做出如此恶性的事情,完全出乎意料。” 班主任韩老师也说,王某某生前与3名犯罪嫌疑人关系很好,在日常中也未发现有校园霸凌。案件发生后,肥乡区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破工作。3月11日,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现已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值得一提的是,三名犯罪嫌疑人与死者一样,也是留守儿童,父母均在外务工,他们平时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
此事件发生后,相关媒体也开始关注校园欺凌。3月16日,央视频发布视频,称央视主持人尼格买提曾在节目中回忆,自己小时候就被“校园欺凌”。他曾经被看不惯自己的男同学用膝盖攻击,倒地不起,慢慢的,居然以为被欺负是正常现象。3月20日,央视网继续发布评论员文章,标题是《正视对校园霸凌行为的拷问》,发出倡议:校园霸凌出现高度危险苗头,该动真格了。
看到这儿,网上很多人也开始回忆自己曾被霸凌的经历。现在法律意义上的霸凌,被称作“欺凌”,而且逐渐出现一种新趋势:低龄化。一方面与当下留守儿童数量增多,缺乏家庭教育环境有关;另一方面,纷乱的网络信息,也在不断影响未成年人的价值观念与判断能力。看到这儿,很多人也是纷纷指责这次学校的反应,发表对未成年相关立法的意见。
确实,未成年因霸凌遇害背后,学校与立法方面存在一定的争议。但除了这些,我们还需再思考一下施暴者与旁观者的心理。
不难发现,随着网络信息的传播,很多人可以随时随地了解很多新知识,或者是新的,但十分考验大众判断能力的事物和观点。而这也决定了欺凌并不仅仅发生在学校,包括职场、家庭,甚至是网络上的欺凌,都已经不是稀罕的现象。作者在《反霸凌》书中就讲到自己身边同学的亲身经历。20岁的麦格,女孩子,从七年级开始就遭到了各种霸凌,其中包括严重的肢体伤害。学校知道此事后,做了一定处理,但也就是警告霸凌者不要再霸凌,这并没有什么用,相反把事情推到了更严重的地步。也就是说,不引导好施暴者的心智,是无法真正解决问题的。
英国著名的教育心理学家格雷厄姆·拉姆斯登,在他写的《欺负别的孩子时,他们在想什么:从发展心理学看校园欺凌》就特别强调一点:“过度关注欺凌行为本身,而不深入分析产生欺凌的根本原因,也会使得针对欺凌行为的预防和干预不能起到预期的效果。”简而言之,不是不让大家支持“严肃处理”的态度,而是要同时关注施暴者背后的心理健康问题。这样,才能谈论在长期内预防或减少欺凌事件的发生。就像作者比喻的那样,“射杀鳄鱼并不能解除沼泽里的隐患,我们需要做的是改造沼泽。”
说到这儿,可能很多人的情绪会被再次点燃。因为大家的焦点,都在努力了解受害者可怜的身世。如此善良的性格,与学校超乎理性的反映和没有死刑的立法进行比较,只会让人心生无奈与愤慨。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在我们之中,很多人也同样是曾经的受害者。2020 年,华中师范大学的一项调查显示,全国校园欺凌的发生率为 32.4%,其中身体欺凌发生率为 12.7%,语言欺凌 17.4%,关系欺凌 10.5%,网络欺凌 6.8%。
那么,为何有些孩子喜欢欺凌呢?原因有很多,比如,当下身为欺凌者身份的人,曾经也有被欺凌的经历。当心中的愤懑无处合理宣泄,又无人指导,那么他就会以最原始的还彼之身的方式,解决心理问题。而且,他们在这个过程中,试图通过欺凌行为,建立一种「特权感」。而且,还倾向搜寻群体中「不一样」的、并且看起来不会反抗自己的人。至于那些积极的支持者,可能也是被欺凌者的一份子,同样想获得特权的感觉。
比如2021年发生在安徽黄山市歙县的欺凌事件。起初,几位女生因为矛盾在QQ线上发生争吵,开始约架。其中,一名女生被10个人围堵在公共厕所。其中一个女孩对受害人连扇多记耳光,还让其他女孩持续施暴,并在视频中声称“出了事,我扛着”。很明显,这位充当大姐大身份的同学,正在享受人身伤害的特权。而在打耳光的过程中,有女生帮忙计数,另有一名女生站在旁边拍摄。至于那些经过的人,唯恐避之不及,担心惹上麻烦,实际上作为旁观者,大多也是出于自我保护的心理。
好在最后情节轻微,并无重大伤害。参与其中的年满14周岁的学生,也被行政拘留,接受教育。但这件事儿也对我们有一个启示,依法办事是这个社会维护秩序的准则,不能以舆论评判施暴者的处罚方式。那应该怎么做呢?只有我们从源头上了解加害者出现的原因,努力营造更合适的社会环境,包括法律,才能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
著名法学学者罗翔曾经提到过,“欺凌”是很难立法的,原因是什么呢?我们应该如何努力推动立法?
仔细思考可以发现,欺凌作为一种常见的冲突行为,其影响不仅包括身体上的损害,也存在语言上的攻击。而矛盾冲突,又是所有动物都会存在的本能。在众多表象的掩盖下,人类社会的欺凌行为难以定性,有时候,青少年欺凌犯罪与学生间日常嬉闹生气的界限,并不分明。等到事情发生,长时间积累的证据搜索,就显得极其困难,而且受害者受到的伤害多反映在精神层面,难以量化统计。面对这种现实的困难,《反霸凌》一书的作者也从心理学角度认为,如果我们想要切切实实地把一个小恶霸变成好孩子,需要确保他的生活环境支持他做出改变。如果一个每天要抽30支烟的人在一间允许随意抽烟的办公室工作,那么让他戒烟将是非常困难的。
比如在职场上,特定的欺凌环境决定,身为被欺凌者,久而久之也会成为欺凌者的一份子,上过班的想必都感同身受。2018年,韩国媒体曝光了一段视频在网上疯传。韩国知名机器人科技公司韩泰未来科技董事长兼CEO杨金浩,不仅当众两次掌掴一名员工,还要求人家下跪道歉。道完歉还不满足,直接上脚,狠狠敲击该员工的后脑勺。这种事情的性质,明显不是就事论事。而如何保留证据,纳入到一定的司法程序,将欺凌定性,就十分重要了。
于是,立法的改良,是迫在眉睫的事情。在这个方面,其他国家对欺凌事件的处理和预防就值得借鉴。比如,美国对校园欺凌有明确的界定,除了将故意推搡、动手打人、拍裸照等定性为欺凌外,还将精神贬低纳入欺凌。事件发生后,先由教职员工携带材料举报,学校进行调查核实,轻者口头警告,重者开除学籍。如果造成恶劣影响,即使未满18岁,也会按成人犯罪的标准量刑;日本,在2013年专门制定《防止欺凌对策推进法》,规定对欺凌者可以惩戒,但教师不能对其进行体罚。不过,为了避免规定向施暴者倾斜,地方教育委员会和学校还设置对欺凌事件的相关调查机构,参与其中的学校、教职工与监护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记录在系统中。
可见,虽然将此次酿成命案的当事人,直接定为死刑是不现实的,但抓住这次机会,推动欺凌相关立法的完善,建立专门的应对机构,是相当必要的。
好了,今天的热点就讲到这里。今天为你推荐的书有两本:《反霸凌:家长、老师和孩子如何终结恐惧循环》《欺负别的孩子时,他们在想什么:从发展心理学看校园欺凌》。我们下期再见。
如果不执行死刑,现在小孩都玩手机,知道结果就会有样学样,无法无天,反正未成年杀人没事
为什么要改造恶霸?死去的孩子怎么讨回公道?
既然未成年,监护人同罪!
个人感觉防霸凌的方法,从孩子方面来说要么孩子学习好老师护着,要么孩子自己打架厉害。从家长方面来讲要么家里有钱有权,要么家长就是流氓比别人恶,最次也得斤斤计较动不动就报警把事情往大里闹绝不和解那种
不用谣言,像这种丧心病狂的孩子就应该死刑,不然过几年出来还会是社会的定时炸弹
瞎咧咧啥?美国校园没有欺凌?直接拿枪崩了你
射杀鳄鱼也能净化池塘环境,包括大鳄鱼小鳄鱼
现在老师学生不能骂不能罚不能打更不能开除!不来上学老师还得去求他回来上学!所以干什么都有持无恐,没得救,救唔到!
儿童这丧尽天良的人,必杀,连带监护人父母判无期徒刑,成为剥夺政治,经济权利的义务劳动着。
搬来我的小板凳一旦发现有霸凌严惩不贷,该杀的杀,该抓的抓,不要因为他年龄小,年龄小他都能伤害别人了,大了还不得翻天了?
kerina青 回复 @广西真龍: 莫莫莫1啊222g44111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