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发布2023年“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九派新闻独家报道案例在列

中消协发布2023年“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九派新闻独家报道案例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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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征集、汇总2023年全国法院系统推荐的消费维权司法案例,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充分研讨,综合考虑案例的新颖性、典型性、示范性及对消费维权的指导价值,确定并发布了2023年“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

九派新闻此前独家报道并持续跟踪的“姚某某诉长沙善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名誉权纠纷案”入选。该案例重点讨论了消费者基于监督权行使评论的边界审查标准。

姚某某诉长沙善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名誉权纠纷案。图/中国消费者协会官微

案情提到,2022年9月9日,姚某某在大众点评网上预订了被告长沙善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及其铜官分公司的民宿客房。

入住后,姚某某结合自身体验对被告民宿打出了三星评价,后将评价改为一星。被告用“恶意引导、恶意差评、威胁炒作、实属缺乏心智、为人不厚道”“口出狂言、邀人恶性跟评,并更改评分为一分,属于明目张胆胡作非为”等辱骂姚某某。因双方沟通未果,姚某某以被告侵犯其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而被告则反诉要求姚某某赔偿26万元。

2023年12月4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被告向原告公开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和律师费9000元。

专家点评表示,消费者依法对购买的商品和接受的服务享有监督权,在消费后进行评价是消费者行使正当权利的体现。消费者对商品服务的质量、效果不满意,可以指出问题,并基于自身切实感受进行批评。经营者应容忍消费者的非恶意差评乃至批评,不得因此而恶意评价、攻击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的名誉权。

消费者享有对购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应当基于事实在社交网络上发表对商品或服务的评价,只要不存在恶意诋毁、诽谤等情形,就不会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真实评价,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在经营者恶意攻击、评价消费者时,消费者应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利。

得知这个消息后,当事人姚女士表示,没想到自己的经历成了消费维权的典型案例,十分感谢媒体的报道。二审胜诉后,民宿方并未道歉或赔偿,她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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