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起三门峡市区商品房缴纳契税可获补贴

3月20日起三门峡市区商品房缴纳契税可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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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三门峡发布市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凡在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关于市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的通告

为进一步激活房地产市场活力,减轻购房人负担,增强人民幸福感、获得感,根据《三门峡市进一步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三门峡市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三门峡市区内已购买商品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

二、补贴标准

凡在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三、缴纳方式、办理地点和所需资料

缴纳方式

1.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缴纳。纳税人通过电脑登录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按照操作流程进行办理。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网址:可通过百度搜索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官网”访问。

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流程可百度搜索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官网”,在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浏览。

纳税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支付,自行打印契税完税证明。

2.线上三门峡手机端掌上办理。纳税人可通过注册登录“线上三门峡APP”,点击“增量房契税缴纳”,根据提示办理。

手机端办理具体操作流程可百度搜索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官网”,在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浏览。

纳税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支付,自行打印契税完税证明。

鼓励通过网上和掌上办理,省时便捷,无需提供各种纸质资料,且24小时均可办理。

3.现场缴纳。携带所需资料,本人或代理人前往契税征收大厅缴纳,缴纳地址如下:

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市区商品房契税征收大厅”。

崤山路西段开发区税务局一楼“市区商品房契税征收大厅”。

纳税人可通过云闪付、银联卡、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缴纳。

现场办理所需资料

纳税人未婚: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等原件与复印件;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已婚:夫妻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结婚证等原件与复印件;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离异: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丧偶: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结婚证、配偶的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是指住建局开具的《合同备案信息查阅证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查阅证明》,家庭所有成员都要开具,且必须提供原件。契税集中征收大厅可自助查询。

特别提醒

现场缴纳契税,以上所需资料由工作人员审核原件,需留存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若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特别提醒:现场缴纳契税和网上缴纳契税,均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正式发票为依据,预收款发票或不征税发票不能作为缴纳契税的依据。

四、补贴资金发放

1.通过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或“线上三门峡APP”手机端办理的,均可直接在“线上三门峡APP”填报接收补贴相关信息。

2.通过现场缴纳方式办理的,填写《市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申领单》,并提交到在政务中心七楼设立的市区契税征收大厅设立的“财政补贴”窗口。需身份证、契税完税证复印件,并填报接收补贴的账户账号信息。

3.在接收到纳税人提交的补贴信息后,经住建部门审核,确认手续齐全正确无误,于45日内将财政补贴发放到纳税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温馨提示:

契税征收咨询电话:

市政务中心七楼大厅:0398—2775519

开发区税务局一楼大厅:0398—2801343

契税补贴发放咨询电话:

市住建局:0398—2839689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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