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记者注意到,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2024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结合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深入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四部门要求,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全过程加工操作,重点关注从业人员操作不规范、“三防”设施设备不完善、后厨环境卫生脏乱差等基本食品安全问题。
针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督促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烟、酒网点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酒的规定,严肃查处学校及周边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学校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严格执行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要加强日常监管,对实行大宗食品及原料集中定点采购的学校食堂,重点检查进货查验记录是否如实准确、索证索票是否齐全规范。要加强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要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并公开相关信息。
通知明确,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整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学校食堂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要求完善清洗消毒设备设施,重点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是否专用,清洗消毒过程是否规范,清洗剂、消毒剂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餐饮具专用存放设施是否保持清洁、一次性餐饮具是否重复使用。对餐饮具清洗消毒不规范、监督抽检不合格的,要督促学校限时完成整改。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考核评价指标、纳入学校督导评价体系,建立常态督导机制,组织开展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督导,全面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重点督导校长负责制落实和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的日常管理情况,以及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材采购、加工操作、留样、信息公开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督促、指导学校落实整改。
此外,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指导学校加强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日常管理、规范承包经营企业日常经营行为,定期考核评价,重点清查不履行合同约定、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行为的承包经营企业。对正在实施承包经营招投标的学校,要督促学校依法依规签订合同,严格约束转包、分包行为,及时公示中标企业,建立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
通知强调,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校外供餐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检查“三防”、加工场所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善,清查库存食品,清理变质、过期等食品和食品原材料,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加工场所、相应设施设备、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做好上岗前人员健康检查、培训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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