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光泽法院判决一起“杀熟”百万元诈骗案

福建光泽法院判决一起“杀熟”百万元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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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光泽县人民法院对光泽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某合同诈骗案进行当庭宣判。经过审理,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朱某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并责令被告人朱某继续退赔各被害商户经济损失。被告人朱某服判,不上诉。

被告人朱某是一名群团组织单位聘用人员,也是一名党员,利用自己的工作便利,多次诈骗县城区内多户商家财物,其行为侵犯了他人财物所有权,严重损坏了所在单位的形象,为此自己也付出了惨重代价。朱某工资收入不高,但平日好逸恶劳,肆意挥霍,开支无度,导致菲薄的工资收入日渐捉襟见肘,遂利用自己在单位办公室负责采购的便利将目标对准了城区熟悉的商户“杀熟”。2019年8月至2022年11月期间,通过制作虚假的红头文件、假证明材料、假花名册等手段,连续骗取城区多家商户,金额高达97万余元,可以说是利令智昏,案发只是时间的早晚问题,骗取的财物大部分被其低价变卖后其肆意挥霍殆尽。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终究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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