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渠书第七 之四 汉朝建国后三十九年,黄河决口

河渠书第七 之四 汉朝建国后三十九年,黄河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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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渠书第七》之四
原文:汉兴三十九年,孝文时河决酸枣,东溃金堤,于是东郡大兴卒塞之。 其后四十有余年,今天子元光之中,而河决于瓠子,东南注钜野,通于淮、泗。于是天子使汲黯、郑当时兴人徒塞之,辄复坏。是时武安侯田蚡为丞相,其奉邑食鄃。‘鄃居河北 ,河决而南则鄃无水灾,邑收多。蚡言于上曰:“江河之决皆天事,未易
以人力为强塞,塞之未必应天。”而望气用数者亦以为然。’于是天子久之不事复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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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河洛女史

    《河渠书第七》之四 原文:汉兴三十九年,孝文时河决酸枣,东溃金堤,于是东郡大兴卒塞之。 其后四十有余年,今天子元光之中,而河决于瓠子,东南注钜野,通于淮、泗。于是天子使汲黯、郑当时兴人徒塞之,辄复坏。是时武安侯田蚡为丞相,其奉邑食鄃。‘鄃居河北 ,河决而南则鄃无水灾,邑收多。蚡言于上曰:“江河之决皆天事,未易 以人力为强塞,塞之未必应天。”而望气用数者亦以为然。’于是天子久之不事复塞也。

  • 一切法自心想生

    田蚡虽然有私心,但也的确顺应了自然之道。只可疏导,不可强行堵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