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县”创建

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县”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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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浙江省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浙江发布”消息,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有关情况。

2023年,浙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25万亿元,同比增长6.8%,超过预期目标2.3个百分点;网络交易总额超过9万亿元,继续保持全国首位;全域旅游人次、旅游收入分别增长28.9%和16%。

消费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今年,浙江锚定打造“消费环境最优省”这个目标,不断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着力打好“123”工作组合拳:

开展“一个创建”。在全国率先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县”创建,坚持“全省联动、全域拓展、全民惠享”,今年要重点培育10个左右的放心消费示范县,到2027年底,力争全省50%的县达到“放心消费示范县”标准。

办好“两件实事”。一是开展“放心消费惠民行动”。突出惠民利民,重点打造一批放心消费商圈、放心高速公路服务区、现代放心农贸市场,新培育一批无理由退换货单位。二是开展“执法亮剑护民行动”。聚焦美容美发行业价格违法、食品非法添加掺杂掺假、保健品行业虚假宣传、车辆检测机构报告造假、互联网广告违法、违规医疗收费、殡葬行业不当价费等八个重点方面,严肃查处并公布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强化“三项举措”。一是公开投诉信息。全面推行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实现消费投诉信息可查可溯,让消费者知情,请消费者“用脚投票”。二是信用联合惩戒。加快归集、评价、运用消费领域信用信息,使信用成为经营者的“健康证”,让投诉多、口碑差的经营者付出失信的代价。三是社会监督共治。消保委、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共同发力,全力破除商家“霸王条款”、行业“潜规则”和各种“消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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