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博士后科技创新作用,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完善博士后流动机制

激发博士后科技创新作用,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完善博士后流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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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博士后在站的待遇相对较低,流动机制不够完善,制约了博士后的积极性和科研水平的提升……”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工业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教授王璞带来《关于提升高校科技队伍创新活力,完善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提案》。

王璞认为,博士后作为全国高层次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博士后制度优势,培养创新优秀人才,是我国积极应对国际人才竞争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他发现,目前博士后在站的待遇相对较低,流动机制不够完善,制约了博士后的积极性和科研水平的提升。问题主要体现在职业待遇、职业发展方向及长期发展机制等。

为健全完善博士后流动机制,充分发挥博士后在科技创新团队中的作用,王璞从多个方面提出建议。

首先是优化博士后流动机制,加大对博士后的政策支持力度。王璞建议,一方面鼓励博士后在高校科研团队中参与重要科研项目,提升其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建立博士后工作成果评价体系,将其科研成果纳入绩效考核,激发其科研热情。另一方面从薪资待遇和职业发展角度来看,博士后与高校其他在编教师职工相比,博士后在站时间受到限制,在没有编制的情况下,在享受校内公共资源、待遇福利等方面受到限制,他们通常没有太多归属感。可以对考核优秀的博士后在参加校内教师事业编制岗位招聘竞争时给予一定优惠。这样可以在未来高校科技创新领域看到更多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年轻科技人才,为我国科技事业的腾飞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时,王璞建议,提高博士后在站津贴及建立博士后科研成果奖励机制。针对博士后在站期间生活费用相对不足的问题,提高其在站津贴,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考虑到生活成本的不同,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物价水平制订不同的津贴标准。可以改变科研项目中经费科目的占比或进行适当的政策补贴。另一方面,设立博士后科研成果奖励制度,对于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给予一定的奖励。这将鼓励博士后更加专注于科研工作,提高其科研产出水平。

此外王璞提出,可以简化博士后进出站手续,完善博士后流动机制。减少烦琐的文件和审批程序。通过优化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博士后流动手续的在线办理,提高办理效率,减轻科研人员的行政负担。博士后正是科研能力提升的重要时期,应取消博士后合作导师不能为原博士导师的规定,让博士后可以在稳定熟悉的科研环境中进行科学研究。

王璞建议,建立统一的博士后流动规则,明确博士后在不同机构之间的流动权利和义务。规范流动程序,使博士后更容易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提高流动的透明度和可行性。完善博士后流动机制,鼓励博士后在不同高校、科研机构之间流动,促进经验和思想的碰撞。建立流动经验评价体系,将博士后的流动经历纳入职称评定和绩效考核。创建博士后之间的交流平台,促进博士后之间的合作与沟通。通过定期的学术沙龙、研讨会等活动,加强博士后的学术互动,提高其学术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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