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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正在进行时,教育相关内容依然是热点话题之一。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开展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此前一天,在人大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娄勤俭也提出,今年将制定学位法、学前教育法等。此外,也有多位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涉及学前教育。
比如,全国人大代表庹庆明提出关于将2-3岁幼儿教育纳入学前教育体系的建议,他认为,随着生育率的降低,出生人口的减少,我国已经具备了将2-3岁幼儿教育纳入学前教育体系的硬件条件,同时也具备了足够的幼儿教育师资。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上海市委副主委李国华,也向大会提交了《关于推动幼儿教育优质发展及普及免费的建议》的提案,建议逐步推进我国幼教从“普及普惠”到“普及免费”。
学前教育立法,应将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作为重要目标,明确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建设,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当前迫切需要解决学前教育在少子化背景下的发展战略问题,提高幼儿园办园标准,推进幼儿园“小园小班”建设,并探索“2-6岁托幼一体化”。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2023年,我国学前教育在园幼儿4093.0万人。与2022年相比,学前教育在园幼儿较上一年减少534.5万人。随着适龄幼儿减少,各地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幼儿园关停问题,2023年相比2022年,全国幼儿园减少了1.48万所。
部分幼儿园因招不到幼儿而关门,是可以理解的,但出现大规模的幼儿园关停,并不利于推进学前教育的普惠发展。原因在于,部分幼儿园关停,可能会导致适龄幼儿上幼儿园更远,同时,保留的幼儿园仍存在“大园大班”的问题,影响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适合的应对策略是,提高幼儿园建设标准,制定与少子化相适应的新的幼儿园建设标准。
当前,我国幼儿园的基本班额标准是,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而发达国家的学前教育班额均低于20人。如果能把幼儿园班额分别降低到小班10人、中班15人、大班20人,这将改善我国幼师工作环境,提高师幼比,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另外,在调整幼儿园班额后,如果还有学位“空余”,则可把这些学位用于招收2-3岁幼儿,解决当前存在的托育难题。由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实行“2-6岁托幼一体化”,这也是发达国家发展托幼教育的经验。
因为,从0-3岁孩子的托育需求看,半岁以下主要是家庭照顾;半岁到2岁的托育,主要是满足照看需求,对卫生和安全要求高;而2-3岁的托育,则有早期教育需求,纳入学前教育体系,可以实现托幼一体化发展。
明确“2-6岁托幼一体化”,对我国下一阶段发展普惠托育、普惠学前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不论是提高幼儿园建设标准,还是推进“托幼一体化”,都需要首先解决对学前教育的投入问题。
加强幼儿园“小园小班”建设,意味着不能因适龄孩子减少而减少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对生源减少的民办普惠幼儿园,政府也要加大扶持力度,补足因生源减少而减少的保教费差额。
因此,要发展普惠学前教育,就需要进一步提高财政性学期教育经费投入。事实上,对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当前的阻力,主要就是集中在经费由谁保障的问题上。
在已明确出台政策鼓励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的地区,均已由财政按照学前教育生均拨款保障这些孩子的保教费。这其实也是发展普惠托育的重要思路,只有加强对托育的投入,才能实现托育的普惠发展。
推动学前教育以及托育普惠发展,不仅关系到幼儿接受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与托育,而且,也关系到减轻家庭的养育、教育负担,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要对标高质量、普惠的发展要求,明确各地政府的投入责任,做到所有适龄幼儿“幼有善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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