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通报两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一家医院被罚款4.84万元

南充通报两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一家医院被罚款4.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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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四川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红星新闻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南充市生态环境局检查企业3322家次,共下达处罚决定书134份,处罚款1327万元。发布会上还通报了两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据悉,2023年6月,南充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嘉陵区杨某某生产加工点非法储存大量废矿物油,现场有处置废油设施设备,并有明显生产痕迹,执法人员随即联合南充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开展缜密侦查工作。6月29日,专案组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抓捕杨某某等多名涉案人员,现场查获非法处置矿物油167吨、待处置矿物油33吨,查扣非法改装罐车9台,涉案金额高达6400万元。截至目前,专案组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9人,刑拘15人,监视居住14人,涉案人员多达100余人,摸排上游涉嫌盗窃矿物油线索6条,下游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线索4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外,2023年5月17日,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在“自动监控系统管理端”进行非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辖区某医院自5月17日5时至13时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测数值为266.142毫克/升,且在5月10日至17日期间多次出现连续时段为固定值的异常情况。经核查,排污口水质采样管底阀被絮状物、烟头等杂质堵塞,水质采样器和COD在线检测仪未采集到水样,而系统自动生成排放数据,其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或者使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计量认证规定的监测设备,按照规定维护监测设施,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之规定。2023年7月12日,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对该医院处以罚款4.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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