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网友发布视频称
黑龙江嫩江市人民医院
120急救工作人员到病人家后
拒绝抬病人上救护车
此事引发关注
医院急救人员与病人家属争执现场。图源:视频截图
视频中,女子的父亲病重,她拨打嫩江市人民医院120急救,由于家中没有其他亲人,她难以独自将其父亲抬上担架,便请求工作人员帮忙把病人抬上救护车,但遭到工作人员拒绝,对方称:“我们抬不了,没有这项义务。”
该女子向急救人员表示,她此前拨打过中医院和人民医院的急救电话,都可以帮忙抬病人,但依旧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工作人员还让其签字拒绝入院治疗,并要求支付40元的出诊费,该女子便与医院工作人员发生争执。
医院回应:
涉事工作人员已被停职
2月26日,嫩江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回应此事,称医院及有关工作人员已经向病人家属赔礼道歉,家属表示理解,涉事的两名工作人员已被停职。
其表示,医院确实没有配备担架工,原则上,医生是可以搭把手,但当时出急救的医生腰椎间盘突出,抬运病人需要特殊的担架、设备和培训,急救医生并没有很系统地接受过相关的抬运训练,为了避免对病人造成二次受害,还是需要接受过培训的人员抬运。
医院工作人员提醒,病人家属在拨打120急救电话时,需要详细说明病人的病情和需要抬运的要求,医院会根据情况调度合适的人员和设备前往救治。
2月26日,极目新闻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黑河市卫健委。卫健委工作人员回应称,已关注到此事,急救人员确实没有搬运患者的义务,发生此类争执主要是救护车担架员配备不足所致,目前该市正在推进医疗机构担架员配备。
该工作人员称,常规来讲,救护车需配备一名司机、一名医生、一名护士及两名担架员,医生护士如果搬运患者,就无法同时进行救治活动,若患者所居住楼层较高,搬运患者是一项负担较重的体力劳动,一般从事急救的医生护士无法从事搬运工作。“我们去年做了一项摸底调查,大多数自身患有腰椎病、颈椎病,本身从事救治工作已经很困难了,所以他们一般不抬人。”
该工作人员称,此前也曾接到投诉,称120急救人员不搬运患者。对此,黑河市从去年年底开始,已让当地从事医疗急救的医院招聘担架员,“现在正常维持运行的话要6名担架员,我们已经配了4名。”
救护车上科学合理的人员配置
和人员分工应该是怎样的?
国家卫健委2013年发布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做了明确的规定,其第十九条规定,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的专业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医疗救护员;第二十条则规定,医疗救护员可以从事的相关辅助医疗救护工作包括搬运、护送患者等。
2016年7月22日,《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其中明确规定了搬抬急危重患者的责任由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承担,每辆院前救护车应当配齐包括驾驶员、医师、护士、担架员等急救人员,具备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搬抬服务的能力。
尽管国家卫健委已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实际中,由于各地方省市情况不同,担架员配备不足的问题仍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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