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日报》消息,2月26日,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太原举行。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决定免去刘旸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另外,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刘旸辞去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旸的代表资格终止。
公开简历显示,刘旸,男,1967年3月生,汉族,吉林吉林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8月参加工作。
他曾长期在国家安全部工作,曾任:国家安全部外事局局长助理,国家安全部外事局局长助理兼四处处长,国家安全部外事局助理巡视员兼局长助理,国家安全部外事局副局长,国家安全部国际合作局副局长,国家安全部国际合作局正局级干部等职。
2014年7月,他任江苏省国家安全厅厅长、党委书记;2017年7月任江苏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2018年1月起任江苏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2022年5月,刘旸调任山西省副省长,官网信息显示,他负责民政事务、交通运输、退役军人事务、医保管理、供销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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