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海南省委巡视组原副组长吴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杰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财物,为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项目承揽、协调有关事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吴杰身为长期在政法院校、纪检监察机关担任重要职务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执纪违纪、知法犯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利用公权力大肆收钱敛财。吴杰的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吴杰简历
吴杰
吴杰,女,汉族,1963年6月生,安徽颍上人,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海南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海南省临高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海南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海南省委巡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海南省委巡视组副组长。2023年7月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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