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奢纵父而死》“徇情枉法”还是“大义灭亲”

《石奢纵父而死》“徇情枉法”还是“大义灭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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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课

石奢纵父而死:“徇情枉法”还是“大义灭亲” ?



摘要:如果舜的父亲瞽瞍杀了人,对于舜来说这个局应该怎么破?

大家好!欢迎继续收听古文素养课第46课。我是主讲人常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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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影视剧或者文学作品当中,经常会听到这样一句话:“自古忠孝两难全”。忠,指的是对国家、对君主忠诚,一般是政治道德要求。而孝,指的是对长辈孝顺,属于家庭关系的范畴。对个人来说,最理想的状态就是忠孝两全。

今天的课文选自《史记·循吏列传》,讲的是一位循吏面对忠孝难以两全的困境所作出的选择。所谓“循吏”,意思是奉法循理之吏,他们对上尊奉法律,对下顺应民意,不过循吏偶尔也有和稀泥的毛病。

《史记》当中还有“酷吏列传”,“酷吏”是喜欢使用严刑峻法的官员,他们虽然有一点缺乏同情心,却也有不畏豪强的勇气。可以说,“循吏”是更接近于儒家思想的官员,“酷吏”是更接近于法家思想的官员。对酷吏来说,把法律放在优先的位置、直接选择大义灭亲就可以了,但对循吏来说,当法律和亲情发生冲突的时候,就很为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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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给大家念一遍原文:

石奢者,楚昭王相也,坚直廉正,无所阿避。行县,道有杀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纵其父而还自系焉,使人言之王曰:“杀人者,臣之父也。夫以父立政,不孝也;废法纵罪,非忠也;臣罪当死。”王曰:“追而不及,不当伏罪,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私其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诛而死,臣职也。”遂不受令,自刎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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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来看第一句。“石奢者,楚昭王相也,坚直廉正,无所阿避。”

这句话的意思是,石奢,是楚昭王的国相,他刚强正直,廉洁公正,不阿谀逢迎,也不胆小怕事。

“石奢者,楚昭王相也”,这是一个典型的判断句。整篇课文中有很多类似的判断句,大家不妨找一找。

“阿”,是曲从、迎合的意思。

下一句是。“行县,道有杀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

这句话的意思是,有一天他出行属县的时候,途中看到有人杀人,他就去追捕凶手,凶手就是他的父亲。

“相”,这里的相,就指石奢。

“乃”,在这句话里用在判断句当中,表示“即”的意思。

下一句是。“纵其父而还自系焉,使人言之王曰。”

这句话的意思是,石奢放走了父亲,回来就把自己囚禁起来,他派人对楚昭王说。

“纵”,是放的意思。现在我们还在使用“放纵”、“纵容”,都是从这个义项衍生出来的词。

“系”,这里读作xi4,是拘囚的意思。“自系”,“自”是一个反身代词,“自系”就等于“系自”。

“使人言之王曰”,这里的“之”就相当于介词“于”,整句话是状语后置句。

石奢就说:“杀人者,臣之父也。夫以父立政,不孝也;废法纵罪,非忠也;臣罪当死。”

这句话的意思是,杀人的人,是我的父亲。通过惩治父亲来树立自己的政绩,是不孝的行为;摒弃法律放走罪犯,是不忠的行为;我该当死罪。

曰:“追而不及,不当伏罪,子其治事矣。”

这句话的意思是,楚昭王就说:“你去追捕罪犯但没抓到,不应该伏法,你还是去治理国事吧。”

”,是屈服的意思。“伏罪”,就是认罪。

”,是语气副词,在这里表示祈使语气。

听了王的这番话,石奢就回答说:“不私其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诛而死,臣职也。”遂不受令,自刎而死。

这句话的意思是,“不偏袒自己的父亲,不是孝子。不遵守国家的法律,不是忠臣。您赦免我的罪责,是主上的恩惠;被处死,是我的职责。”于是石奢不听从楚昭王的命令,抹脖子自杀了。

”,是偏爱、偏袒的意思。

“遂”,于是。

“自刎”。“刎”,是割颈的意思。“自”仍然是反身代词,“自刎”就等于“刎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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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们把这段文章从头到尾串讲一遍。

石奢,是楚昭王的国相,他刚强正直,廉洁公正,不阿谀逢迎,也不胆小怕事。有一天他出行属县的时候,途中看到有人杀人,他就去追捕凶手,凶手就是他的父亲。石奢放走了父亲,回来就把自己囚禁起来,他派人对楚昭王说:“杀人的人,是我的父亲。通过惩治父亲来树立自己的政绩,是不孝的行为;摒弃法律放走罪犯,是不忠的行为;我该当死罪。”楚昭王就说:“你去追捕罪犯但没抓到,不应该伏法,你还是去治理国事吧。”石奢说:“不偏袒自己的父亲,不是孝子。不遵守国家的法律,不是忠臣。您赦免我的罪责,是主上的恩惠;被处死,是我的职责。”于是石奢不听从楚昭王的命令,抹脖子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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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对石奢事件的评价是“石奢纵父而死,楚昭名立”。石奢的这一举动,可以说既成全了自己的孝义,也成就了楚昭王的名声,用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实现了忠孝两全。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博综诸子,对黄老之术最有心得。司马迁也博览群书,但他的学术思想和立场主要还是儒家的。司马迁本人受刑也正是拜那些综核名实的刀笔吏所赐,他自己就是酷吏执法的直接受害者,所以他对法家的严刑峻法是非常反对的。在《太史公自序》中,司马迁就讲,遵循自己的职责和情理,就可以治理好国家了,何必追求上纲上线的威严呢?他认为,刻薄寡恩的酷吏们的所作所为,不过是抱薪救火、扬汤止沸罢了,不能从根本上杜绝犯罪行为。尽管在《酷吏列传》当中,对于其中的佼佼者,司马迁对他们刚直的品行还是予以了忠实的记录和表彰,但他也秉笔直书了不少酷吏不得善终的结局。总的来说,司马迁明显比较推崇循吏的做法,体现了他以儒为本的思想底色。

舜帝

其实,儒家学者对忠孝冲突的问题早有论断。比如,孟子的弟子也曾经就忠孝这个两难的问题请教过孟子,弟子就问说,舜当了天子以后,皋陶是司法官,如果舜的父亲瞽瞍杀了人,对于舜来说这个局应该怎么破?孟子就回答说,那就让皋陶去抓捕瞽瞍。弟子继续追问道,那么舜难道就眼睁睁地看着父亲被捕吗?孟子就说,舜会背着瞽瞍逃亡到天涯海角,不会因为放弃天下而感到悔恨。虽然这只是一种假设的情况,但我们可以看出来,孟子赞成在徇亲的同时也不枉法的选择。孔子在《论语》当中也讲过:“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如果儿子犯了罪,父亲要为他遮掩,反之亦然,“直”这种品格就体现了其中了。而石奢的悲剧就在于,他身兼两个角色,既是一国之相,又是罪父之子,留给他周旋的空间和余地也就很小了,从而就铸成了他的人生悲剧。

今天的课程就到这里,我们下一讲再见!

总结:

这节课的主题是“忠孝两全”,课文选自《史记·循吏列传》,讲述了循吏石奢没能追捕自己作为杀人凶手的父亲,选择自杀,用生命的代价同时成全自己的孝道和楚昭王的名声。我们介绍了作为记录着的司马迁对儒家和法家治国思想的态度,并在这种基础上进一步引出儒家学者对“忠孝两全”的看法,并举出了舜的故事为例。作为对比的石奢的悲剧,和他身兼一国之相罪父之子的特殊情况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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