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警方破获假冒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机构案,3人获刑

广东警方破获假冒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机构案,3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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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对广州某企业及相关人员假冒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机构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被告人姚某某、张某某、汪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三个月、十一个月,并处罚金。

据了解,2023年2月,广东警方获得线索,广州一家名为“凛恪斯传媒”的机构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CCTV华南记者站”“CCTV华南采编工作站”等名义对外开展活动,宣称“全面负责CCTV《匠心》《态度》《了不起的国货》《舌尖上的中国》《国货优品》等知名节目”。

广东警方随即展开调查。经查,该非法机构位于广州某写字楼内,办公场所挂有“CCTV华南记者站”招牌,以“CCTV华南记者站”等名义开展“对外合作”,自称承接总台多档知名节目,并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宣传和招商信息,频繁对接当地餐饮企业和酒店,与不明真相的个人、企业和协会“洽谈”合作,并收取费用。

经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相关部门核实,该非法机构和相关人员与总台不存在任何合作和代理关系。

2023年2月28日,广东警方联合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前往该非法机构驻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公安人员现场抓获姚某某、张某某、汪某某等人,查获伪造的“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总经理室”“CCTV华南记者站”“CCTV华南采编工作室”等印章,以及伪造的“总台广告代理证”、“授权书”、证件、话筒标等。联合执法组现场固定了合同、协议、文件和电脑等证据,并对该机构“站长”“副站长”“总导演”在内的12人予以行政拘留。

经审理查明,2022年9月至10月期间,姚某某以“CCTV华南记者站”等相关机构的名义对外承接广告等业务,指使张某某伪造含有“CCTV”、“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字样的印章,张某某转而指使汪某某委托他人刻制上述印章。

2024年2月2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姚某某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张某某犯伪造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被告人汪某某犯伪造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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