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有助于服务国家科技创新

最高法: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有助于服务国家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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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国新办举行发布会,介绍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运行情况。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介绍,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五年来,积极探索和不断深化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改革,工作成效颇为显著,未来深化法庭改革重点要采取两方面的举措。

她介绍,第一要完善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要深入总结改革的成绩和经验,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提出的“实施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建设工程”和“完善上诉审理机制”这两方面的要求,采取切实措施优化技术类知识产权反垄断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健全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这是未来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改革方向和任务。

她还提到,法庭当时规定的是三年试点,三年试点结束后请中国法学会和中国科协两个第三方机构对三年试点进行了评估,还向全国人大作了专题汇报和审议。在评估和审议的过程中,大家都提出要在法庭的基础上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的意见和建议,“这是一个比较理想,也是切实可行的方案。如果我们能实现这样一个目标,将极大有助于我们服务国家的科技创新、高水平自立自强、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战略,当然要实现这样一个目标,我们目前还需要广泛凝聚社会各界的共识。”

陶凯元还介绍,第二是加强法庭全方位的基础保障。要在人才队伍、办公场所、基础设施等各方面加强法庭的保障力度,当前重点是要加快推进面向全国的法庭专业人才集中选调工作,最高法要招聘全国的知识产权审判人才到法庭来工作,要确保整个审理机制和法庭工作稳步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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