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据云南省玉溪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玉溪市委批准,玉溪市纪委监委对玉溪市公安局原二级高级警长严家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通报称,经查,严家顺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将手中的权力作为捞钱的筹码,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执法权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旅游活动安排;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规定私下接触案件当事人,泄露办案工作秘密;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和有关单位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索要财物。
通报指出,严家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严家顺的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玉溪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严家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玉溪市纪委微信公众号“清廉玉溪”公开信息显示,严家顺1981年8月至2012年11月在云南新平县公安局工作,历任新平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侦察员、政委,新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2012年11月至2020年7月在玉溪市公安局工作,历任玉溪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处长、经侦支队支队长、保留正县级待遇。2020年7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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