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第九批国家药品集采中选结果正式实施。近期,河南、新疆等多地已经明确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执行时间。相较于此前的集采,药品集采续约、配送与供应等方面的政策也日益完善,最新开展的第九批药品集采呈现出注射剂型占比增加等特点。
在2023年11月揭晓的第九批国家药品集采中选结果中,41种药品集采成功,平均价格降幅为58%。此次药品集采吸引262家企业的382个产品参与投标,中选结果显示,205家企业的266个产品获得中选资格,预计每年可节约药费182亿元。
此次集采的一大特点为注射剂型占比明显增加。结合采购文件,第九批集采聚焦采购金额高、充分竞争、社会影响强烈的全品种。其中,注射剂占比约50%,成为历次集采中注射剂型占比最高的一次,覆盖心脑血管系统药物、全身用抗感染药物、全身用激素类制剂等。
此外,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进一步扩大品种覆盖范围,中选规则在以往的基础上,也进行了优化。在采购周期方面,集采最早期是“以结果执行日起12个月作为一个采购周期”,其后又根据中标企业数进行细化,最长为3年,在第八批集采中,采购周期则统一为两年;第九批时,这一标期从实际执行之日起到2027年底,进一步延长至将近4年。
第九批集采还首次提出企业可组成联合体进行申报。具体来说,申报同品种的不同企业,存在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等4种情形的,涉及企业的实际申报数计为1家。涉及企业可自愿组成联合体作出承诺并授权其中一家企业为代表进行联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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