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对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处原副处长、二级调研员陈剑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成都市监委指定管辖,新都区监委对其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陈剑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靠“房”吃“房”,逾越法治底线,利用职务便利在房屋备案、销售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陈剑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剑开除党籍处分;由成都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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