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8件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其中6件典型案例的诈骗窝点明确指向缅甸。
如,被告人谢某浩、陈某旺诈骗、偷越国境、被告人林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谢某浩、陈某旺多次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在我国云南省与缅甸佤邦交界处往返偷渡。2018年6月起,以谢某浩、陈某旺为首的犯罪集团长期盘踞于缅甸北部,并从国内纠集大量人员实施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
该犯罪集团成员利用网络聊天软件添加被害人为好友后,诱使被害人到“TNT国际娱乐”“鼎吉国际”“红玺国际”等平台赌博,之后通过后台操控的方式,先让被害人获取蝇头小利,待被害人加大充值投注后,再将被害人资金转入犯罪集团控制的银行账户。
最高法指出,此类犯罪集团、团伙往往组织严密、层级分明,成员之间分工明确,从人员招募、接送到“话术”、业务培训,再到资金管理、转移等均有专人负责,各环节分工配合完成犯罪。人民法院坚持“出重拳”“下重手”,依法从严惩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衍生犯罪,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注重追赃挽损,尽最大努力为受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此外,人民法院坚持全链条打击。此次发布的被告人潘某杰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被告人潘某平等3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告人或为缅甸犯罪集团组织、招募人员偷渡出境,或大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条件,通过全链条打击,有力切断了为境外诈骗集团“输血供粮”的通道。
被告人林某程、蒋某建偷越国境案,被告人高某诈骗案,涉案被告人被“高薪”诱惑偷渡至缅甸后身陷境外犯罪窝点,被限制人身自由、殴打、贩卖,人民法院特别提醒广大群众高度警惕和有效识别境外“高薪”招聘等虚假信息,避免落入违法犯罪陷阱,危害生命财产安全。
最高法指出,当前,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多发,并呈现新动向、新特点。人民法院从定罪、量刑、财产处置等各方面落实从严要求,依法从重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依法从重打击境内协同犯罪人员,坚决震慑、遏制犯罪;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依法彻查、全力追缴赃款,通过多种方式督促犯罪分子主动退赃退赔,最大限度为受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这些案例彰显了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立场,释放了依法从严惩处的强烈信号。”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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