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监督、民事执行监督、对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是做实民事检察全流程监督的重要抓手。2月6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过去一年,最高检加大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力度,持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2023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依法纠正虚假诉讼案件8765件。
“对于一些疑难、复杂、重大案件,我们充分发挥业务领导作用,先后指导地方办理了涉8省份违规转让房产民事虚假诉讼专案、辽宁谭某集团涉黑涉恶民事虚假诉讼专案等一大批案件,多名参与虚假诉讼的不法行为人受到依法严惩。”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介绍。
在办案基础上,最高检还密切关注虚假诉讼新动向,依法、审慎开展对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的监督,阻止虚假诉讼向非诉程序快速蔓延态势。“目前,不少地方检察机关通过案件办理、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方式,与仲裁委、公证机构建立虚假诉讼联防机制,助力预防整治利用仲裁和公证进行虚假诉讼的违法行为。”冯小光表示。
民事执行是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一项重要执法工作。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重点对不当终结本次执行、消极执行、不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或者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等严重侵害当事人实体和程序权利的违法行为,不断加大监督力度,且注重运用类案检察建议,提升整体监督效果。2023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7.4万余件,提出检察建议6.1万余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4.3%。
去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还受理了6.79万余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提出检察建议6.24万余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3.6%。冯小光介绍,在最高检第六检察厅的指导下,各地民事检察部门积极开展民事审判程序违法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工作。“比如,一些地方检察机关紧盯退休、离职法官违规担任本院民事案件代理人、公民违规代理问题等新情况开展检察监督工作,并制发检察建议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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