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2.1亿余元 招行原行长田惠宇被判死缓

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2.1亿余元 招行原行长田惠宇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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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月5日消息:该院当天一审公开宣判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田惠宇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田惠宇涉案金额超过5亿,其曾是招商银行的第三任行长,2013年5月,47岁时即担任该职。在2022年的一次发言中,田惠宇曾表示引用康德名言说:“世界上只有两样东西能永远让我们心怀敬畏,一是头顶灿烂的星空,二是内心崇高的道德律。”其最后结局,并未印证其当时发言。

涉及五项罪名

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

常德市中院5日宣判,对被告人田惠宇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亿元;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田惠宇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22年,被告人田惠宇利用担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副总裁,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业务承揽、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1亿余元。

田惠宇在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行长期间,为徇个人私利,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干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附属机构正常经营决策活动,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田惠宇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上述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非法获利2.9亿余元。田惠宇身为证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相关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证券,或者泄露相关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非法获利807万余元。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惠宇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田惠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身为国有公司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情节特别严重,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均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及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事实,所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构成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犯罪所得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所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可从轻处罚,所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可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曾是招商银行第三任行长

47岁即担任该职

1965年12月出生的田惠宇是安徽金寨人,曾长期在中国建设银行任职。2013年5月,47岁的田惠宇即成为招商银行行长,两位前任行长王世祯和马蔚华创办招商银行和上任行长时分别是54岁和50岁。

招商银行被业内人士称为“零售之王”,其第一、二任行长任期内,分别打造了招商银行一卡通替代存折的“零售1.0”和财富管理替代存款为中心的“零售2.0”。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2011年3月到2013年5月间,田惠宇担任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他来到招商银行后,继续推进招行的“零售3.0”——APP经营替代卡片经营。

2022年4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田惠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而在“靴子落地”前的2022年4月18日,招商银行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免去田惠宇招商银行行长、董事职务的议案。该公告同时提到,会议应参会董事16名,实际参会董事15名,田惠宇董事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

2022年10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田惠宇被依法“双开”的消息。同月,田惠宇被依法逮捕。经查,田惠宇身为长期在金融领域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罔顾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把职责使命抛在脑后;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旅游、打高尔夫球等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毫无纪法底线,长期以“市场化”运作为幌子,以“投资”“理财”为名,“以钱生钱”,大搞权力与资本勾连,靠金融吃金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滥权敛财、贪婪无度;生活腐化、道德败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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