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今天对“三星不当合并与会计造假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无罪。
李在镕“涉嫌在集团旗下第一毛织和三星物产两家企业合并过程中哄抬第一毛织股价、压低三星物产股价,以强化其在集团内的影响力”,于2020年9月被检方起诉。之后,检方还以“涉嫌擅自改变三星生物制剂2015年会计处理标准,将公司市值夸大虚增4.5万亿韩元”为由,起诉李在镕等三星高管。
检方指出,考虑到李在镕否认指控、身为决策者、实际利益归属方等因素,要求法院对其判处5年有期徒刑、罚金5亿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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